《地下水水质标准》等3标准通过水工环地质分技术委员会审查验收

浏览次数:606  发布日期:2015-07-30  分类: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动态

 7 月 22 日 -23 日,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有关标准审查会,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交的《地下水水质标准》、上海地质调查研究院提交的《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的《地质遗迹调查规范》进行了审查。来自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的委员、专家以及标准起草人共 20 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在陈小宁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参会委员和专家就《地下水水质标准》、《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和《地质遗迹调查规范》共 3 份行业标准开展了审查。经听取汇报、质询和讨论,各委员和专家一致认为 3 份标准编制程序规范、基础扎实、依据充分,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据了解,此次提交的《地下水水质标准》将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将原标准的 39 项指标增加至 93 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 47 项,并调整了部分指标限值,提出的指标针对性强,更加符合现阶段我国实际,对于指导我国地下水质量评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充分吸收 GNSS 测量、 InSAR 测量等先进技术,提出了综合的地面沉降测量方法及技术指标,对于开展地面沉降调查和监测具有指导意义。《地质遗迹调查规范》初步建立了一套地质遗迹调查工作思路和方法体系,符合我国实际,对指导我国地质遗迹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7 月 22 日 -23 日,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分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有关标准审查会,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提交的《地下水水质标准》、上海地质调查研究院提交的《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的《地质遗迹调查规范》进行了审查。来自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的委员、专家以及标准起草人共 20 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在陈小宁主任委员的主持下,参会委员和专家就《地下水水质标准》、《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和《地质遗迹调查规范》共 3 份行业标准开展了审查。经听取汇报、质询和讨论,各委员和专家一致认为 3 份标准编制程序规范、基础扎实、依据充分,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据了解,此次提交的《地下水水质标准》将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将原标准的 39 项指标增加至 93 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 47 项,并调整了部分指标限值,提出的指标针对性强,更加符合现阶段我国实际,对于指导我国地下水质量评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地面沉降测量规范》充分吸收 GNSS 测量、 InSAR 测量等先进技术,提出了综合的地面沉降测量方法及技术指标,对于开展地面沉降调查和监测具有指导意义。《地质遗迹调查规范》初步建立了一套地质遗迹调查工作思路和方法体系,符合我国实际,对指导我国地质遗迹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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