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纪实浏览次数:518 发布日期:2015-11-18 分类:防灾减灾西宁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加之人口密度大,工程建设活动多,其地质灾害呈多发之势,且分布广范。据调查,目前西宁市共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隐患点1098处,其中市区294处、湟中县316处、大通县328处、湟源县160处,受地灾隐患威胁群众较多。针对上述情况,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尤其是花大力气根治了北山危岩体特大型地质灾害,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防灾预案 明确工作职责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成为西宁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年初,《西宁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经市政府批转下发执行,随后西宁市各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后下发执行,明确了重点防范地点和区域、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各市、县、区相应建立了本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形成了市、县、乡(镇、办)三级防灾领导体系,落实了各级领导责任,共同协调处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区所在各乡镇(办)及矿山企业签订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书,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做到了灾害隐患情况“责清任明”。各区县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西宁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助县、区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及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责任的落实。西宁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落实了今年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室和车辆,安排和落实了每天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了灾(险)情报送渠道的畅通,做到了灾情(险情)速报,全力落实防灾措施,避免造成地质灾害损失。 强化巡查责任 做到心中有数 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专业技术部门的支持下,西宁市三县、四区的国土资源局均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对重点隐患点进行了巡查,在此基础上对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布置和再落实。西宁市国土资源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转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市三县、四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相关业务骨干及市局地质灾害应急分队人员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参加了由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要求落实地方政府防灾责任,由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汛期防灾工作。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于汛前、汛中开展了不定期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落实防灾措施,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并落实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印制了5000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汇编》,通过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向同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及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发放,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对地灾防治的认识和支持。汛期,西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领导分别带队又对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巡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和措施,并向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西宁市湟中县、大通县、城东区等地相继发生了7起地质灾害及险情,其中滑坡6起、崩塌1起,灾害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1处近100米绿化道路被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48万元;险情对93户、435人构成潜在威胁。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会同青海省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等及时进行了实地调查,提出了防治措施及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防灾措施。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灾情(险情)隐患均得到了及时处置。 推广科技应用 提升防灾水平 近年来,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和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的帮助下,西宁市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和四区在全面完成了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多次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防灾工作责任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促进了群测群防工作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在20处重点滑坡隐患点安置了滑坡监测仪,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测人员对使用监测仪的观测、报警进行培训指导。 2014年以来,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还会同西宁市气象局联合开展了西宁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接到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后,及时将信息传达至各乡、镇(办)防灾工作人员手中,由乡镇(办)将信息传达至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人,做到信息纵到点、横到面,使全市地灾防灾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加强“十有县”建设 强化防灾意识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要求(有领导、有预案、有资金、有监测体系、有联络员、有制度、有宣传、有气象预报、有器材、有培训),目前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县已达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通过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工作的检查和验收。2013年,西宁市湟源县和市四区被国土资源部列入第四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名单。西宁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要求相关县区开展“十有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加强重点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落实群测、群防和预警工作;要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与各乡镇签订地灾防治责任书,将任务层层落实,监视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防治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在重点地质灾害地段设置警示牌,开展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 为了做好群众对地灾应急避险的掌握和应对 ,今年西宁市安排三县、四区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与地方县、乡政府衔接,选择条件成熟的地点,着手进行应急避险演练的准备,并在汛期开展了演练。 实行项目带动 彻底消除灾害 西宁市国土资源局为达到“实行项目带动,彻底消除灾害”的目的,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积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西宁市重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从2008年始已筹资33.46亿元分期开展了西宁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搬迁避让及绿化工作,其中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4465万元,使北山地区的地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观。 二是区、县政府对小型地灾实施综合治理。例如,湟中县政府筹措141万元,对县藏医院、县宏泰家园、鲁沙尔镇青一村、和平村、西山村、塔尔湾村、拦隆口村南门二村、李家山镇毛尔茨沟、上五庄镇黄草沟村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综合治理,彻底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湟中县正在积极争取资金,拟对塔尔寺、县城周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 三是争取专项资金,积极消除灾害隐患。2009年~2014年,西宁市争取到国土资源部国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31487万元,实施了西宁北山一颗印滑坡灾害治理工程、西宁市大寺沟东滑坡治理工程、西宁市付家寨滑坡治理工程、西宁市火烧沟治理工程等10多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西宁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当中的协调工作。这些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积极推进西宁市地灾治理力度、改善人民群众安居环境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目前,西宁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的西宁北山林家崖滑坡Ⅰ、Ⅱ、Ⅲ期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将于近期进行最终验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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