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院为我国地质遗迹管理工作提出三点建议

浏览次数:683  发布日期:2018-08-28  分类:单位动态
    近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院”)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项目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邀请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长安大学、地质出版社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指导交流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工作。
    据了解,十年来,环境监测院组织完成了 19 个省(区、市) 645 万 km 2 的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收集了其他 12 个省(区、市)的地质遗迹资料。完成了全国 14 个集中连片贫困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境内段等重点地区地质遗迹调查。查明和评价了全国重要地质遗迹点 6228 处,其中世界级地质遗迹点 307 处。制定了《地质遗迹调查规范》行业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成功探索应用了“地质遗迹 + ”模式,为国家精准扶贫提供订单式服务,有力服务了脱贫攻坚工作。
    针对未来的全国地质遗迹工作,环境监测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亟需建立地质遗迹调查、评估认定、监督管理及保护制度,制定地质遗迹保护方面的法规。二是全国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程度有待提高,支撑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力度不足,建议建立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动态更新机制和地质遗迹监测体系。三是进一步推进地质遗迹调查成果转化,加强科普宣传,深化构建“地质遗迹 + ”模式,促进地质文化产业发展。
    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对该项目在过去十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表示肯定。会议强调,未来要在现有地质遗迹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学优势,深入开展地质遗迹科学研究,提升地质遗迹科学内涵,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遗迹的认知程度,不断促进科学成果转化。
    会议还对《全国重要地质遗迹调查报告》和全国重要地质遗迹系列图鉴的编写情况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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