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实施“1+2+8”大地质调查工作

浏览次数:442  发布日期:2022-10-14  分类:综合信息
统筹谋划 科学布局 精准施策 整体推进

    《青海省地质调查“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规划》系统部署了青海省“十四五”地质调查领域主要任务,为有力支撑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地质基础。

    《规划》明确,坚持发挥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和战略性作用,紧密围绕青海省“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和经济社会建设需求,立足青海省地质调查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地质调查工作转型发展需要,结合当前新形势与新要求,按照“统筹谋划、科学布局,精准施策、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实施“1+2+8”大地质调查工作,即1个核心(传统地质调查领域)、2个拓展(生态地质调查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领域)、8项任务(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生态地质调查、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水工环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预警、地质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与社会化服务),持续提升青海综合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与服务水平,推动地质科技创新,促进地质成果转化运用,服务自然资源“两个统一行使”职责,支撑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与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要求,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在主要农牧区开展1∶5万及1∶25万牧草地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在重点城镇区开展大比例尺城市综合地质调查等,为推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和乡村旅游、生态地质旅游发展,支撑城镇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技术支撑;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划定了8个调查评价区、12个重点勘查区、44个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区;水工环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显著提高,水工环地质调查重点对柴达木盆地严重缺水的西部地区开展水文地质调查,提高柴达木盆地西部水资源保障程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更加完善,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监测网点960处;生态地质调查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能力进一步提升,探索开展重点地区1∶5万全要素自然资源调查,为国土空间利用、区域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决策等提供基础资料和生态地质科学依据;地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增强,突出地质、矿产、遥感、地质灾害、生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推进卫星遥感新技术研究应用,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地学大数据平台以及“地质云”省级节点等,推动地质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高,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规划》强调,积极构建厅、局、各单位协调一体化的地质调查规划实施工作推进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新合作模式,合力推进规划实施;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项目实施;培养一批大地质调查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和科普等服务人员,为地质调查工作新体系的建设和地勘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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