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调院提出14个“可储备矿区”浏览次数:78 发布日期:2024-09-23 分类:综合信息 全力支撑陕西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设
今年初以来,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围绕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全力支撑陕西省内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设。 依托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提出14个“可储备矿区”。该院把未利用矿区调查评价作为支撑矿产资源增储上产的重要抓手,围绕陕西省17个矿种、288个未利用矿区开展调查评价,聚焦铁、煤炭等矿种,提出14个“可储备矿区”,为提升陕西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供了基础依据。 加快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该院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中“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符合生态红线准入范围”的要求,持续强化矿产资源储备调查,依托“陕西省宁陕县火地塘-林庆山一带多金属矿调查评价”等项目,开展全省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评价工作,在西乡、略阳、平利等地区,围绕锂、萤石、锌、铜等矿种,划定找矿远景区15处。 加大勘查区块优选工作。该院全面加大区块优选工作,在矿业权空白区内优选并推荐上报勘查区块8处,优选23个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勘查区,切实筑牢矿产资源在陕西省经济发展大盘中的“压舱石”作用。 下一步,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将对标“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的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技术支撑工作,聚焦服务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不断优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推动陕西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有力支撑陕西省矿产品储备、矿产地储备和采矿能力储备。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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