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利用西部地质遗迹资源应注意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浏览次数:684  发布日期:2003-08-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西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各种类型的地质遗迹在西部地区均有赋存,且数量丰富。如何将西部地质遗迹作为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地开发利用,发挥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且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对于发展西部经济,促进西部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西部地质遗迹资源的基本情况 地质遗迹资源是指具有观赏价值的地质地理现象,并能被利用于旅游事业的自然风景资源。西部地质遗迹资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地质地貌景观资源 1、山岳、高原景观。地壳板块之间的俯冲、碰撞作用,使岩石圈或地壳的面积缩小,厚度增大,并出现一系列复杂的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过程,经过这种长期的造山运动,地表出现了山脉、高原。如喜马拉雅山脉即由大陆板块与大陆板块的冲撞抬升隆起而形成;渐新世开始,由于印度板块的不断北移,致使青藏高原北移隆升而成为世界最高的高原。据资料反映,中国山岳资源的23%都集中在西部地区,其中不乏高山高原,如喜马拉雅山脉、横断山脉、青藏高原、云贵高原等。而作为旅游资源的山岳,更主要追求山岳的雄、奇、险、幽、秀及其与人文景观的融合,如陕西华山以“险”、四川峨嵋山以“秀”著称于世。 2、峡谷景观。峡谷是由于新构造运动抬升,流水冰川下切下刻作用而形成的谷地狭深、两壁陡峭的地质景观。如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即是冈瓦纳大陆于始新世与欧亚大陆相碰撞的产物。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我国峡谷景观绝大多数位于西部地区,除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外,还有位于川东鄂西地区的长江三峡,从正日曲到龙羊峡一段的黄河峡谷区,以及川西、云贵高原地区高山峡谷区。 3、丹霞地貌。丹霞地貌是指发育在中生代至第三纪的水平或缓倾斜的厚层而坚硬的红色粗、中粒碎屑岩系之上,在构造运动及间歇抬升的作用下,受流水侵蚀及崩塌后退等外力作用,形成顶平、坡陡、麓缓的地貌形态。在西部地区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云、贵、川、桂北、陇等地区,其中知名的有甘肃麦积山、崆峒山、贵州梵净山、四川灌县青城山等等。 4、岩溶、洞穴景观。岩溶分为地表岩溶、地下岩溶。地表岩溶是呈现在岩溶化地表的形态和现象。包括石芽、天生桥等各种形态。地下岩溶则是由岩溶地下水在可溶性岩体内溶蚀、冲蚀和堆积形成的各种岩溶形态和现象,主要表现为溶洞和地下河。西部十省市中以川、桂、云、黔等省的岩溶发育最为丰富,黔南和滇南的岩溶是在第三纪古热带岩溶的基础上继续发育的,尚残留有比较典型的峰林、石林等热带岩溶地貌;四川九寨沟则拥有高寒岩溶景观。洞穴的分布和岩溶的分布有直接关系,但不是所有岩溶分布区都有洞穴形成,洞穴分布和岩性、构造,气候条件,地下水作用都有密切关系。中国洞穴资源中有25%分布在西部地区,仅贵州北部就有700多条暗河,广西桂林—阳朔一带有2000多个洞穴。 5、沙漠、雅丹地貌景观。西部地区分布有大面积的沙漠,如毛乌素沙漠、柴达木沙漠。雅丹地貌则是干燥地区的一种风蚀地形,主要分布在倾斜和缓的粘土性岩层所组成的地区。它是西部地区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特有的风成地貌景观。 (二)古生物化石产地、古人类遗址 西部地区发掘出许多知名的古生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如云南早寒武世早期澄江动物化石群、甘肃和政三趾马化石、重庆合川马门溪龙化石、陕西的蓝田古猿人遗址、陕西大荔人遗址等,其中陕西蓝田人遗址已建成国家级地质自然保护区,这类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科研、考古价值,还有助于人们对于生物起源有正确的认识,了解自然现象的本质,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增强群众的唯物论意识。 (三)地质剖面、地质构造遗迹 中国是由9个构造域在不同时期拼合而成的复杂大陆,先后经过5个不同的构造阶段,形成了复杂的构造格局,典型独特的构造形迹具是有重要的科研考察价值,一些奇特的构造形迹还可构成旅游景观。西部地区的四川龙门山推覆构造带是中国最典型的推覆构造带之一,而晋陕汾渭裂谷系则是中国地表构造出露最好的上新统——第四系大陆裂谷系和地震活动带。地层剖面是指各种时代各种类型的地层在地表的出露。我国重要地质剖面中有三分之一位于西部地区,多数都极有代表性,对追溯地质历史有重大研究价值,其中甘肃兰州西津村黄土剖面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厚黄土,贵州长顺睦化剖面是我国南方最好的泥盆石炭系界线剖面,被列为世界层型候选剖面。 (四)地质灾害遗迹 西部是我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区域,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均极为发育,在造成严重灾害的同时,留下了许多地质灾害遗迹,约占全国的80%,同时形成了许多地震堰塞湖、地震增生温泉等景观,为研究滑坡、泥石流形成及发育规律提供了许多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 (五)水体资源,包括泉、湖泊、瀑布、冰川等 泉是地下水的天然露头,是一种独特的水体资源,可饮用矿泉水则是一种旅游商品资源。湖泊因其成因不同可分为构造湖、堰塞湖、冰川湖、喀斯特湖、火山口湖等类型,如云南滇池即为地堑式断陷湖泊。瀑布的形成,则是内外营力互相作用的结果,即由地壳水平运动或垂直运动造成的断层或裂谷陡坎,若有江河或溪流流过,即可形成瀑布,如著名的黄河壶口瀑布即由此形成。冰川是一种由“冰”构成的“河川”,是一种具备特殊形态特征和地貌景观特征的地质遗迹资源,也是登山运动的向往之地。据资料反映,我国湖泊资源的三分之一强、名泉的四分之一、温泉矿泉的三分之一弱、瀑布的四分之一强以及冰川绝大多数都分布在西部地区。四川省著名风景名胜区九寨沟拥有典型的海子(湖泊)和瀑布景观。新疆、甘肃、西藏、四川等地的冰川、冰川湖也是西部独有的风景。 二、开发利用西部地质遗迹作为旅游资源及其存在的问题 地质遗迹由于其自身呈现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旅游价值:据调查在各项旅游资源中,山水风光是旅游者最感兴趣的一项,占22.7%;而典型独特的构造形迹、地质剖面、化石产地等本身也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开发地质遗迹资源,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极为可观的,开发一座山救活一个贫困县,开发一座风景溶洞救活一个贫困乡,比比皆是。目前旅游业作为国内的朝阳产业和无烟工业,发展极为迅速,预计2010我国旅游收入将达1.3-1.4亿元人民币,因此将地质遗迹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经济效益可以预见,对于发展西部经济的作用也极为明显。 除经济价值外,将地质遗迹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还有重要的科普作用及研究作用。对于一般旅游群体,可以以唯物论的地质成因等代替目前的各种鬼神传说来解释自然界的本质及生命起源;对于相关科研院校等则可以利用我国在地学的独有资源进行科学研究。 目前国家在西部建立了31个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此外还建立了地质自然保护区17处,包括国家级1处,省级12处,县级4处。目前西部拟建立的世界级地质遗产有5处,占全国的一半,国家级地质遗产25处,占全国的39%。西部地区的九寨沟、黄龙寺、峨眉山等3处自然保护区与布达拉宫、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乐山大佛已被列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卧龙、梵净山、博格达峰、西双版纳、茂兰5处自然保护区则被列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 西部地区还形成了一些较富有吸引力的旅游景点,如沿戈壁滩和沙漠西行的古代“丝绸之路”,已成为现代旅游的一条热线,鸣沙山、月牙泉游客众多;云南省内也有几条旅游热线;此外陕西西安、贵州黄果树瀑布、四川九寨沟等地区对游客也有较大吸引力。但就整个西部地区而言,其地质遗迹资源的优势尚未得到完全发挥,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充分利用其经济、社会价值。 目前将地质遗迹作为旅游开发利用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开发利用过程中,缺乏地质方面的专业人员,对于地质遗迹的合理开发及保护不够,地质遗迹遭到一定破坏,同时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水土流失。 2、地质遗迹的开发工作起步较晚,许多位于风景区内,与林业、文物、旅游等部门的职责不明,因此工作的开展有一定难度。 3、由于目前许多地区对于本省区的地质遗迹资源没有开展过正式调查,缺乏基础性工作,因此对资源状况不清,无法制定切合实际的开发和保护规划。 4、由于财力比较薄弱,景点开发不够,分布过于分散,影响其带来的旅游收入。 三、开发利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投资机制 要把地质遗迹的开发工作与所在地经济建设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地质遗迹开发资金。国家和地方重要地质遗迹开发应纳入国家与当地财政计划;对于确有地学重要意义的遗迹,而又无法与地方旅游风景或自然保护区相结合的,应单独设立专项开发基金或争取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发;地学意义较小的遗迹,则可积极开展新的投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 (二)分层次、有区别进行开发 对于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应当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对于具有世界意义的地质遗迹资源可建立世界地质公园,对具有国家意义的地质遗迹资源则可建立国家级地质公园;对科考价值较大的资源如古生物化石、古人类遗址、地质构造遗迹、地质灾害遗迹等,可进行以保护为主的开发,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强调对其重大社会价值的保护;对分布较广泛、省级甚至县级地质地貌景观资源和水体资源等,则可进行以开发为主的开发,以争取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开发与保护应当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而不应相互对立。目前现状看,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的矛盾较为突出,随着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的发展,一些地方和部门从各自利益出发,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环境资源是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一经破坏,很难恢复,造成的损失则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如何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是需要慎重研究解决的。 2、地质遗迹资源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关系。许多地质遗迹资源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也乐于从建立风景名胜区的角度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因此而出现许多问题。如四川九寨沟—黄龙寺本是钙华景观和冰川退缩后形成的海子景观等以地质地貌景观构成的地质遗迹为主的保护区,却被命名为“九寨沟大熊猫等自然风景保护区”、“黄龙寺自然保护区”,保护内容为珍稀动物及生态环境。当九寨沟湖泊水量变化和黄龙钙华变黑时却束手无策。因此有条件的地区,要将这些方面的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四)加强立法 地质遗迹资源与其他资源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可以永续利用的,加强立法,对其加以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目前仅有《环境保护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法律效力而言,缺少全国性、权威性的法律,因此,建议应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此方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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