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速“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浏览次数:539 发布日期:2004-04-02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建立治理备用金制度,重点治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李风报道,今年第二季度前,浙江省杭州市将有100家左右的矿山启动治理工程,目前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状,并积极筹措治理资金。这是浙江省加速实施“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的一个缩影。目前,浙江省共有废弃矿山8000余个,其中亟待治理的有1300多个。为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浙江省从去年年底起部署开展了“百矿示范、千矿整治”活动,计划三年内选择100家左右的重点废弃矿山,率先进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建成全省的治理示范工程。此外,各地按照全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确定的目标,对1000余家废弃矿山进行了整治。按照这一活动的年度目标,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今年内要完成市、县两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治理备用金制度要落实到每一个矿山,废弃矿山的治理率要达到15%以上。为此,浙江省着力建立多元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机制。一是从市、县(市、区)采矿权出让所得中加大投入比例,二是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偿收益中安排一部分,三是从政府有关部门的涉矿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拿出一部分,四是同级财政补贴一部分。同时,要求各地按照“谁治理,谁得益”的原则,多途径、多渠道解决治理资金。目前,全省大部分矿山都落实了治理备用金制度,共投入1.03亿元,对161个废弃矿山进行了治理,治理面积达285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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