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前期勘查?浏览次数:532 发布日期:2004-11-08 分类:规程规范/地灾防治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活动,对有危害的地质灾害体,必须首先进行有效防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勘查是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防灾预案、实行监测、组织治理等必不可少的前期工作,只有通过综合技术方法手段进行勘查,查明地质灾害体的范围、规模、地质背景、性质及其危害程度,分析产生的主次条件、诱发因素和活动规律,采取现场测试和试验获得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并对稳定性作出评价,才能预测其发展趋势和提出防治方案,为地质灾害防治可性研究报告提供科学依据。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前期勘查工作来说,地质灾害勘查主要有以下四项基本任务:(1)查明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和规模,对于已经发生灾害的可以直接调查,对于已经有前兆尚未发生灾害的,应作出估计、预测。(2)灾情调查和灾情预测、评估。灾情包括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和环境破坏,灾情评估应包括这3个方面内容。(3)对孕灾条件、孕灾体特征、成灾原因、变形体或灾害体结构、运动机制、变形趋势等进行研究。(4)变形监测。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