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调局统管国家公益性地调队伍

浏览次数:561  发布日期:2005-03-15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记者于德福、田雪莲报道,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意见》提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今后3年的建设目标为:基本建成一支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直接管理,成建制,统一高效,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地质调查队伍。《意见》指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由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两部分组成。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为:主要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为基础,依托重大地质调查项目和国家专项的组织实施,通过专业结构调整和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加强一线技术力量,建实建强区域性地质调查机构、专业地质调查机构、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机构和公益性服务机构,使之真正成为能够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任务及提供地质信息资料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办发[1999]37号和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件要求,建实、精干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进一步理顺关系,使之成为联系紧密、业务协调、运行顺畅、能够发挥整体功能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国家地质调查任务实行项目联系,业务指导。《意见》决定,在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中,将原归口管理的地质调查单位整体划归中国地质调查局,实行统一管理,尽快形成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主体框架。其中,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在国土资源部直接领导下,由地科院具体实施。《意见》决定,进一步建实建强六个区域性地质调查中心,尽快使其成为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骨干力量。区域性地质调查中心的首要任务是直接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同时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承担有关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尽快将大区所建设成为装备精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各具特色的能承担国家地质调查工作任务的区域性地质调查机构。《意见》指出,根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地质调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责权一致、下管一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地科院的关系。地科院继续对地质研究所等七个非营利性研究所实行管理。地科院机关和七个非营利性科研所通过遴选人才,组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整体进入国家创新体系,并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科学技术支撑;其他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从事地质调查、科技开发和多种经营。通过适当过渡,实现两部分人员的分离。对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等五个正在按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转为企业的单位,在保持经费渠道和扶持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过渡期内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直接管理。《意见》决定,组建油气资源调查专门队伍,加强油气资源调查评价。                                                                         (5-201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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