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频发险象环生,玉林市人大代表呼吁严控开采地下水浏览次数:603 发布日期:2005-03-2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在日前召开的广西省玉林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关于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的议案》。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03年至今,该市就发生大大小小的地陷事故十多起,其中,玉林城郊名山镇绿杨村就发生过3次地陷,给当地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对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代表们认为,造成近年来该市一些地方发生地陷的原因,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自然因素主要是该市地质属于岩溶地型的居多,地下溶洞、土洞量多面广,属于地陷易发区。人为因素则主要是人们长期过量地开采地下水。代表们建议玉林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陷。对此专家认为,该市出现的地陷现象确实是过度抽取地下水所致。因为玉林城区属于履盖型岩溶区,上覆土层厚度较薄,结构松散,下伏灰岩浅部岩溶发育强烈。大规模的抽取地下水活动使地下水水位不断下降,当水位下降到上覆土层底面以下或土洞以下时,在地下水面与覆盖底板之间就会形成低气压的“真空腔”,使土体遭受“吸蚀掏空”,或在外部震动、载荷等因素的作用下导致地面土层突然塌陷。有关专家建议,防治地陷这样的地质灾害,必须出台有力措施严控地下水的开采。据了解,近几年来,玉林市委、市政府曾多次出台关于严禁非法开采地下水的有关政策文件,并采取措施加以整顿,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非法开采地下水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整顿工作仍需加强。 (韦青林)(5-3035-KYB)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