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评估 防患未然浏览次数:484 发布日期:2005-04-1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高 原我国1999年首先在建设用地领域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以来,共评估项目近3万个。大量事例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长远的减灾防灾措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业技术性强,担负的社会责任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评估单位应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评估报告作为评估工作的成果,既是对业主单位,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作出的严肃承诺,评估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评估。评估工作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都不小,需要长期使用,必须确保其建立在安全的地质环境条件下。事关百年大计、人财安全,评估丝毫马虎不得。为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项制度发挥应有作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应从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入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严格资质管理制度,严格专家资格审查,不断增强评估单位的责任意识,使其审慎作出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 (5-325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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