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格汛期防灾责任制浏览次数:454 发布日期:2005-06-2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人为造成地灾及脱岗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记者郑荣报道,5月17日,四川省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今年汛期地灾防治的重点工作。会议明确,对人为造成地质灾害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自然灾害的防治要落实到人。该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防灾减灾必需的资金和物资,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社六级联动防灾责任制,做到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查清隐患,将已知地灾点纳入防治范畴,从源头避免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该省明确,6月份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检查与抽查,对未编制防灾预案的已知地灾隐患点,发生灾害且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督,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对自然形成地质灾害隐患,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逐级建立责任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地灾防治责任人不准脱岗、空岗,否则追究其相应责任。据了解,2004年四川省共成功预报重大地质灾害84起,避免了5284人伤亡。 (5-601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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