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立法禁止经营珍贵化石浏览次数:607 发布日期:2005-07-2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自今年8月1日起,《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据介绍,与原有规定相比,这一《条例》更加强调对化石资源的保护。辽宁是古生物化石蕴藏丰富的省份,近年来,由于市场畅销,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化石资源被破坏、珍贵化石流失现象时有发生。该《条例》规定,国家一、二、三级化石已经列入禁止经营的范围。 (尚 岩)(5-7075-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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