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浏览次数:646  发布日期:2005-08-3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环境保护已成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我国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努力进行法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改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稳步推进            绿色创建取得进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结构调整,是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根本出路。今年上半年,我国环保部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举办了9期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组织编制了10个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主持论证通过了6个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省市,组织制订了《生态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和《循环经济市评价指标体系》,启动了重点行业和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编写工作。各地大力开展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等创建活动,出现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实践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已有8个省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循环经济省、市示范达到5个,生态工业试点达到14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达到4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达到16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达到79个。与此同时,绿色环境优美乡镇达到79个。与此同时,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活动也取得进展。今年的“6·5”世界环境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第三批绿色学校,自此我国的绿色学校达488所。国家环保总局还联合教部和全国妇联首次对112个绿色社区和100个绿色家庭进行表彰。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生态文明,贯彻了循环经济理念,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探索建立环保长效机制提供支撑,成为落实科学发展以和正确政绩观的有效载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能支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今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在北京等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现在试点工作已进入数据调查阶段,11月将进入全面核算阶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联动严查违法排污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等6部委迅速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重点解决危害健康、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81万人次,检查企业6万多家,立案查处企业4896家,结案3736起。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在大部分地区秸秆焚烧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除专项行动外,环保部门通报了晋陕内蒙古宁交界区域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并对陕西武功县东方纸业集团污染渭河案等9个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已经处理了部分相关责任人,一批重点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今年1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未经环评程序违法开工的项目,其后又公布了46家未上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有效揭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今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梳理评估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未动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通过运营市场化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在淮河、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建立以排污申报为基础、排污许可证为主导的水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总量削减目标;加快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工作,尽快实现全国联网监测;为推动我国钦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初步摸清了水源地水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管理以及相关立法等情况,为下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污行为的监管执法打下了基础;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坚持以“碧海计划”为载体,在继续抓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同时,组织开展了长江口、珠江口等重点海域“碧海行动计划”的编制,部署了沿海省市的碧海行动工作,连续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深化生态保护工作            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国家环保总局把农村环保列入工作重点,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先进带动后进,举办了小城镇领导干部环保现场培训班,来自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4名代表参加了培训;重点指导各地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并举办了首届有机食品论坛。在摸清土壤污染、生物物种底数等方面取得突破。江苏省、沈阳、南京和广州等省市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的试点工作,完成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试点工作,完成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并进行了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核查工作;有关自然保护区监管、畜禽养殖业污染、土壤污染、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标准制订了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圆明园防渗事件”标志着环保公众参与达到一个新高度。从叫停到听证、环评、评审直至决策的全过程,国家环保总局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借此推进环境决策民主化的进程。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草稿)》,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公开征集公众对编制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的集公众对编制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各地专家为规划提出了近6万字的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进程中,难免会遇到体制、机制、法制、经费等难点问题。下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将集中力量筹备开好第六次全国环保会议,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的工作方向;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规划和新上项目环境监管;落实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编制好“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加强能力建设和基础工作。环保部门将抓住难得的机遇,着眼长远和全局发展,把着力点放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措施和规划上来,创新体制机制,努力使环保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建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新华社电)(5-8161-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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