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国情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浏览次数:476  发布日期:2005-06-13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任勇  周国梅  陈燕平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正处于从理念倡导、局部试验、示范向全面实践推进的重要转折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把握好循环经济内涵、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问题。尽管循环经济的概念是从国外搬来的,但由于所处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发展的阶段不同,我国与国外的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实践模式有较大差异。因此,任勇、周国梅、陈燕平三位基于我国国情,研究探索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发展模式和政策体系。解读1   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科学的循环经济内涵至少要反映出五个要素:一是循环经济的定位,或者说提出循环经济概念的目的;二是外延,明确界定循环经济概念的边界和所涉及的领域;三是区别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表征;四是区别于经典经济学理论及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特征;五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原则、方法和核心标准。这五个要素构成了循环经济概念的基本特征。循环经济概念的定位:从所依赖的历史过程和背景看,循环经济概念产生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生态系统与经济社会系统的矛盾。这一矛盾的一方面是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约束,另一方面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影响。这决定了循环经济的二维定位,即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模式。严格讲,循环经济解决不了公平等社会问题。主张循环经济三维定位,实际上是对循环经济概念的泛化,无疑将其等同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维概念,如果是这样,就没有必要提出循环经济这一新的概念。另外,概念泛化后会使循环经济没有长久发展的生命力。当然,循环经济发展会产生社会效益,如拉长产业链,增加就业,这是循环经济的溢出效益,但不是主线。循环经济概念的外延:上述定位决定了循环经济的外延是“经济”,“循环”是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区别于传统经济模式的特征。在这里,“经济”既指经济活动,也指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发展模式是经济活动的表现方式。在经济学中,经济活动常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来表述,包括生产、交换、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这是循环经济的外延。根据我国循环经济的实践,现阶段循环经济外延的重点是生产和消费领域。从产业角度看,流通领域可以划入消费领域,也可以划入生产领域,如服务行业的问题。这一外延的界定与德日循环经济或循环型社会的外延相近,与国际社会的相关潮流接轨。根据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大会通过的实施计划,建立可持续生产与消费模式问题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关注并积极实践的一个热点。对我国而言,建立可持续生产与消费模式的途径就是发展循环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表征: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区别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表征是“两高一低”(高资源能源投入、低经济产出、高污染排放)与“两低一高”(“低资源能源投入、高经济产出、低污染排放”)的区别。只有这一条还不够,因为有些手段如信息化和高技术有时也可以使传统经济从“两高一低”转向“两低一高”。所以,循环经济概念还要有标志性的根本特征。区别于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特征:从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关系这一本质特征看,社会经济系统的物质流动的“通量”(资源能源需要量和废物排放量)与生态系统的“容量”(资源能源供给能力和环境容量)之间的不相适应是引起资源环境与经济增长矛盾的深层原因。因此,调控经济活动中的物质流动方式和通量是循环经济区别于经典经济学理论的核心特征,是循环经济的灵魂。换句话说,“资源—产品—废物”的线性物质流动方式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方式的区别是循环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根本特征,循环经济要求经典经济学将资源环境作为影响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来研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避免使用“物质闭路循环方式”的说法。闭路循环是相对的,开放是绝对的。例如,整个地球物理大循环是闭路的,但企业、行业、甚至一个国家和区域都不可能实现物质闭路循环。另外,从技术经济可行性来看,现阶段不可能完全将所有的废弃物进行成本有效再利用,甚至也不具备这样的技术,总会有废物要最终排向生态系统。循环经济使废物排放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达到最小。实现循环经济的原则、方法和核心标准:要调控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物质流动方式和通量,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方法是物质流管理。经典的循环经济3R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显而易见,“减量化”是减少生产过程的资源能源投入量和减少生产和消费活动的废弃物产生量,属于源头控制范畴。“再利用”可以理解为:一是在设计和生产时就要考虑延长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时间;二是在基本不改变废旧物品物理形态和结构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废弃物,如废旧家电的再利用。所以,“再利用”同时有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的含义。“再循环”可以认为是通过物理和化学过程,使废弃物转化为新的经济资源,并投入生产和消费过程,属末端控制。在废旧资源领域,我国长期使用两个概念,一个是“综合利用”,一个是“资源化”。按照一般意义上的理解,“综合利用”是一个广义概念,指通过各种方法使废弃物重新变成有使用价值的资源或物品,相当于3R原则中的“再利用”和“再循环”,“资源化”相当于“再循环”。因此,考虑到我国有关术语的使用习惯,可以将3R原则改造为“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另外,如前所述,考虑到闭路循环在理论和技术经济上的困难,无害化是必要的环节,特别是我国的技术经济还比较落后,废物末端处置的无害化就显得尤其重要。按照国际上的共识,“无害化”还包括产品的生产原料和生产过程,乃至消费过程都应该是无害的。所以,“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中,还需要增加“无害化”原则。在循环经济中,改变物质流动方式的目的是降低“通量”,使之与生态系统的“容量”相适应。将“通量”给以时间、投入量等参数的限定,就转化成效率,效率是通过衡量经济增长绩效的标准。传统效率指标是劳动生产率,或其它资本要素投入的效率。循环经济关注的“通量”是物质,既包括资源和能源,也包括废弃物。所以,循环经济的效率是资源能源生产率和废弃物排放强度的组合,这就是国际上流行的生态效率概念,它是连接资源、经济和环境的“节点”指标,高的生态效率必然意味着低资源能源投入、高经济产出和低污染排放。因此,生态效率是循环经济的核心标准。根据对循环经济5大基本特征的上述界定,可以将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概括为:循环经济是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流动方式实施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管理调控的,具有较高生态效率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具体讲,就是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原则,以物质流管理方法为基础,依靠科学技术、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调控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流动方式和效率,将“资源—产品—废物”这一传统的线性物质流动方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模式,充分提高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低的污染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形成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解读2  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际上是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和原则组织经济活动,或者说如何将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改造成“两低一高”的新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由循环经济内涵、现有经济活动组织方式和相关实践经验所决定。产业和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方式和载体,所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质上是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区域发展模式问题。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模式:借鉴国际经验,根据我国循环经济内涵和现有实践探索的经验,现阶段,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或战略重点可以总结为两个重点领域和四个重点产业体系。两个重点领域是指循环经济的重点是抓住生产和消费领域,四个重点产业体系是生态工业体系、生态农业体系、绿色服务业体系及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产业体系(日本称为“静脉”产业)。生态工业体系、生态农业体系和绿色服务业体系建设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领域循环经济的主体和重要标志。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产业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工业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产业、生活(消费)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产业和最终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产业(相当于狭义的环保产业),它既是消费领域的重点之一,又是连接生产与消费领域的纽带,是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标志。两个重点领域和四个产业体系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互相渗透、互相支撑的,需要有机地融合,并不能独立分散地构成各自的循环系统。循环经济在生产领域的发展模式就是改造和重构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使其向生态化方向转型,重点包括建设生态工业体系、生态农业体系和绿色服务业体系,其中改造现有的工业体系,建设生态工业体系是生产领域的核心内容,也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本质要求。针对目前我国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在建设生态工业体系时,应优先选择冶金、煤炭、石油、化工、建材、造纸、食品等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重点研究开发循环经济发展的适用技术,探索行业发展模式。农业生产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应加强生态农业体系建设,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推进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综合利用秸秆,利用和处理好畜禽粪便,大力发展沼气工程,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和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未来的发展重点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政策体系,在已有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扩大生态农业的规模,提升各种模式的水平。总体上,生态工业和生态农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源头”,对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进步的程度依赖性强,短期内可能较难成本有效地全面实践,但可以分地区和行业有重点地循序推进。相比较,根据发达国家经验,消费领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助推器”,是重要的战略环节。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在我国具有较长的历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产生了不小的经济、环境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根据测算,多回收利用1吨再生资源,相当于减少4吨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除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外,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还可以创造可观的就业机会。美国再制造业到2005年可安排就业100万人。研究表明,再制造业、再循环产业每产生100个就业岗位,采矿业和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理业将失去13个就业岗位,净增87个就业岗位。循环经济的区域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区域发展模式是在区域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系统支撑下的两个重点领域和四个重点产业体系的有机组合和共生。也就是说,只有当一个地区建立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绿色服务业体系,其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发生根本转变,构成不同产业体系之间的循环和共生体系;同时,只有建立了发达的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产业体系,整个区域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才能够转动起来,形成可持续消费模式,并与可持续生产模式对接,构成区域“大循环”。循环经济发展的区域模式另一层含义是,循环经济如何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实践如生态城市结合起来。生态城市是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是一个有丰富和特定内涵的空间概念,它标志着在一定发展阶段下,一个区域全面实现了可持续展目标。从这个意义看,循环经济是生态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区域中的经济系统,由产业体系和消费体系共同构成,但不是全部。生态城市还包括社会系统、生态环境系统、基础设施系统等。仅有“资源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高、环境负荷小”的循环经济系统并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全部目标或生态城市目标,还需要有完善和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或符合循环经济原理的城市功能系统)、优美的生态景观、高素质的人口、公平的社会体系等来支撑。同样,仅有良好优美的生态环境和公平的社会体系(如古代城市)的城市也不是生态城市,生态城市还要有发达的经济、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和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实现这种协调发展就必须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否则,“高消耗、低效益、高排放”的经济系统会制约城市的生态环境系统、基础设施体系和社会系统的健康发展,生态城市的目标就无法实现。所以,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有了循环经济理念和循环经济体系,城市将以最节约和最高效的方式运行。因此,循环经济区域模式的重点在于改造和重构区域产业和消费系统,使区域的经济活动主体向生态化方向转型。自然生态系统是区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城市功能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样也是维持城市区域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可以将循环经济理念和方法渗透到城市功能系统的方方面面。社会系统是城市服务的对象,又是城市管理和发展机体,循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以人为本,为社会系统服务。总之,经济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以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为主线,是“经济与环境”的二维概念。循环经济发展的区域战略转型模式:循环经济发展的区域战略转型模式,是指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发展关系的助推器而引发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转变的类型。根据目前我国循环经济试点实践情况,从地区经济发展阶段、技术经济条件、资源环境形势和近期发展目标看,我国目前的循环经济发展出现了三种区域战略转型模式。江苏苏南、上海、山东的部分地区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从发展阶段看,循环经济发展与这些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是同步的,技术经济基础和制度条件都较好,即使没有循环经济理念,产业升级和效率提高的方向也会朝着循环经济某些方面的要求靠拢,但有了循环经济的理念,这种升级和提高会更快、更全面。所以,可以称这一类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是自发战略转型模式。对于这一类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只要国家的立法和政策到位,体制安排到位,循环经济基本上依靠地方的资源就可以较顺利的发展。辽宁省的循环经济实践是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背景下,在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基础上的资源型地区的战略转型模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循环经济发展也成为辽宁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战略举措。辽宁发展循环经济不仅有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需要,而且对整个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乃至西部资源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对于这一类型,国家需要给予外部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相关支持要融入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系列倾斜政策之中。相比之下,贵阳市的试点示范是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尝试,是一种典型的跨越式战略转型,即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之前选择了先进的发展战略和道路。其面临的技术经济困难自然要比东部大得多,点上和局部推进相对容易,全面推进将面临诸多挑战。国家应给予较强的外部支持,在将资金、技术和特殊政策支持融入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当中的同时,还需要一些专门针对当地循环经济发展需要的特殊扶持。解读3  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根据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发展模式及战略重点、以及相关国际经验,循环经济不是某些领域和局部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而是对传统生产和消费模式的彻底改造和变革。所以,循环经济政策体系应包括三个方面:基本政策、核心政策和基础政策。基本政策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和普遍适用的指导政策,其目的是确定循环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步骤、主要制度和措施,以便用循环经济理念、原则和方法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形成核心政策和基础政策创新的法律基础。根据日本经验,循环经济基本政策包括基本法和基本计划。在基本法出台之前,我国可以先发布基本指导文件,如正在审议中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规划可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中长期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二是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作为阶段规划。根据我国发展规划体系,循环经济发展阶段或短期规划不宜独立制定,要避免与社会经济发展主流规划脱节,形成两张皮现象。核心政策是直接推动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政策,政策形式基本上可以划分为法律法规及标准、经济激励手段和行政监督管理制度等类型,专项规划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政策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核心政策应包括八大类:生态工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政策、清洁生产政策);生态农业政策;废弃物回收、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政策;绿色消费(包括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服务业政策;环境友好型产品标识政策;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基础设施和建筑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再生能源和资源能源节约政策。循环经济基础政策是指更大程度为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实践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的政策。循环经济基础政策可以大致分为宏观经济政策和基本经济制度、基础性激励政策和考核政策等三大类。宏参见经济政策和基本经济制度包括经济结构调整政策、绿色贸易政策和有利于资源环境保护的产权制度。基础性激励政策包括绿色财政、绿色金融、绿色税收和绿色价格政策。考核政策包括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绿色会计制度、绿色审计制度和绿色干部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的原则是,切实落实和用好现有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完善薄弱政策,补充缺位政策。                                                   (5-5243-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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