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促进新能源开发

浏览次数:522  发布日期:2005-09-13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在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已成为各类资本竞相追逐的热点。据悉,我国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可再生能源法,该法旨在促进对可再生绿色能源产业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根据规划,我国今后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从长远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逐步改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促进常规能源资源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缓解与能源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使我国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能源研究会有关人士指出,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新能源产业整体实力不强,市场竞争能力弱,一些阻碍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迫切需要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以推动这一产业的迅速发展。(章  力)(5-8231-KYB)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