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防治及其作用浏览次数:487 发布日期:2007-08-1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文 钊荒漠是指地带性干旱气候,雨量在200mm以下高寒地区,或植被稀疏、动物较少的荒芜地区。荒漠化是指在干旱、半干旱和某些半湿润、湿润地区,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所造成的土地退化,它使土地生物和经济生产潜力减少,甚至基本丧失。根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界定,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士旱地区的土地退化。荒漠化防治是指生态恶化的趋势是以逆转,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治荒漠化包括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为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土地综合开发的部分活动,目的是防止和减少土地退化、恢复部分退化的土地、垦复已荒漠化的土地。世界防治荒漠化的行动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1977年,联合国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世界荒漠化会议,提出了全球防治荒漠化行动纲领;1993年5月至1994年6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完成了《国际防治荒漠化公约》的起草和制订工作;1994年6月17日,《国际防治荒漠化公约》文本在巴黎通过;1994年10月14日,包括中国在内的112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国际防治荒漠化公约》,要求世界各国“动员足够的资金开展防沙化斗争”;1996年12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正式生效,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制定防治荒漠化纲要提供了依据。(2007.8.3,中国环境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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