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并通过《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浏览次数:657 发布日期:2005-12-01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主持召开第二十二次局务会议记者徐琦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11月17日主持召开第二十二次局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决定授予胶南、莱西、日照、潍坊、蓬莱5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授予云南铝业“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通过广电总局641台迁建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审批意见和242份废物进口申请。会议认为,全国土壤现状调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深远。要以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宗旨,把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 量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这项工作,要基本掌握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查明重点地区的污染成因,进行重点地区土壤污染风险评价与环境安全性区划,完善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提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完善国家土壤监测网络,提升监控能力。这项工作要与规划环评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壤条件指导不同地区的发展重点和方向;要与环境管理相结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和相关科研工作;要以此为契机,为我国环保工作开辟一个新领域。会议认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体现了一个城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反映导城市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丰富内容,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这次获得“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胶南和莱西在创模过程中强调城乡一体化,城乡共同创模,乡镇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生态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效果;日照市在创模过程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潍坊是个工业城市,在创模过程中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效果显著,对其他同类城市有积极示范作用;蓬莱通过创模,极大推动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其成功创模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创模并非城市环境保护终点,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也不是一劳永逸,其评价指标应随社会进步相应调整,国家环保总局要对已经获得称号的城市进行定期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社会公布,督促整改。会议认为,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是推动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具有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此次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科技含量、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环保投入等措施,做到了增产增效、节能、降耗、减污,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的双赢,为国内同行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表率。 (5-11181-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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