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半矿山恢复治理

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06-03-08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山东省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力度,治理开采矿产资源所破坏的土地,2003年以来,恢复治理土地105.2平方公里,恢复治理率达到54%。山东省建立了地质环境年度公报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生态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环境保护关。3年来,全省共投资5.8亿元,治理因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土地面积105.2平方公里,恢复治理率达到54%;综合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总量达9588万吨,年均循环利用矿坑水和选冶废水1.1664亿立方米。截至目前,山东省共建立国家级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地质公园6个,国家矿山公园1个,省级地质公园13个,各市建立地质地貌景观保护276处。          (张 平)(6-02112-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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