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项治理地热开发秩序

浏览次数:523  发布日期:2006-03-20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地热资源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并于近日全面启动整顿地热矿业秩序工作。据了解,天津市共有地热开采井224眼,2005年开采量2500万立方米。目前,地热资源的利用初步形成经供暖为主,温泉游乐、工业印染及农业种植养殖、矿泉水开发等多元化的利用格局。但是一些企业和单位违法开采地热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欠缴、拒缴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且地热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集约化应用技术有等于进一步推广。为此,天津市今年开展地热资源专项治理工作,将以整顿地热开发秩序为主要内容,依法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凿地热井、盗采地热资源井;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施工企业,不再列入向地热井建设单位推荐的施工企业名录,对其在津施工的其他地热井不予验收;对经非地热主管部门审批建成的地热井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地热开发利用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强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力度,对拒不缴纳地热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加收滞纳金。从2007年1月~9月,天津市将进一步规范地热管理工作,完善地热井凿井审批程序和采矿许可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地热采矿权有偿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地热资源利用设计,安装、运行等方面技术规范,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程度;充分发挥区(县)两级相互联动的监管网络;加快地热井网络化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实现对地热井运行状况的自动化监管。(吴 梅)(6-03044-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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