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过三项重点工作 专项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浏览次数:453 发布日期:2012-08-10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新疆国土资源厅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国土资源,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资源开发的生态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新疆厅明确了近期三项重点工作:一是集中开展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监管,对矿山资源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逐项清理整改;关闭和取缔违法矿山矿点,制止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是集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工作。全面核查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履行保护环境、土地复垦等义务;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监督管理和规范运作,园区范围内严禁探矿、采矿等工程活动。三是集中开展土地开发(开荒)清理整顿,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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