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深层地下水是透支“救命水”

浏览次数:525  发布日期:2006-06-20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为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水需要,近30年来我国大规模超量开采地下水,年均地下水超采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在全国形成了总面积达到19万平方公里的164个地下水超采区。北京市也是大量超采地下水的城市,致使北京平原地区已经出现2000平方公里的漏斗区,京津塘地区的地下水几“十水九空”,出现地面下沉、海水倒灌等地质灾害现象。如天津地面最大沉降已达2.46米,太原达1.38米,北京东郊有600平方公里地面下沉,中心区沉降达0.55米。目前,全国有25%的地下水体遭到污染,35%的地下水源不合格;平原地区约有54%的地下水不符合生活用水水质标准,一半以上的城市市区地下水严重污染。据中国地质调查局调查,全国185个城市的253个主要地下水开采地段中,污染趋势加重的占25%。如京津塘地区地下水中检测出的有机污染物种类已有百余种,其中北京市地下水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于是,我们开始打起了深层地下水的主意。深层地下水是指深度在地表之下1公里左右的蓄水层,由于它不能够通过地表水渗漏进行补充,很多是被封闭了千万年的“化石”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被视为不到万不得已禁止使用的“救命水”,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子孙水”。开采深层地下水会对人类生态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人们知之甚少;因此,理应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将深层地下水作为特枯年应急备用水源。       (摘自《新京报》,杨东平/文)(2006.06.07《中国国土资源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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