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将撑起“保护伞”浏览次数:535 发布日期:2006-06-2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新闻省级保护条例年内出台近日,黑龙江省人大调研组就《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立法事宜,到五大连池风景区进行调研。有关人士称。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将于今年年内正式实施。据悉,为了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内珍贵的火山和矿泉等地质遗迹,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得以保护和科学开发,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历时两年调研,制定了这一保护条例。条例规定,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将分为核心区、重点区和一般区,实行三级保护,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投资开发利用五大连池的自然资源。(李洪光 冉 峰)(2006.06.01《地质勘查导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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