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的酸雨

浏览次数:531  发布日期:2006-06-3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200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节录酸  雨     2005年,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696个市(县)中,出现酸雨的城市357个(占51.3%),其中浙江省象山县、安吉县,福建邵武市,江西瑞金市酸雨频率为100%。 2005年,全国696个市(县)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3.87(江西省贵溪市)~8.35(新疆库尔勒市)之间。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城市267个(占38.4%),其中,降水年均pH值≤4.0的城市为江西省贵溪市、湖南省长沙市和浏阳市、湖北省秭归县、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与上年统计的527个城市相比较,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8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的城市比例增加了0.7个百分点,其中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9个百分点。酸雨频率超过80%的城市比例增加了2.8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低的城市以及高酸雨频率的城市比例均比上年有所增加,表明2005年酸雨污染较上年有所加重。 与上年相比,2005年华东地区酸雨发生频率总体有所增加,其他区域酸雨发生频率基本保持稳定。全国酸雨区域主要在长江以南,四川、云南以东,主要包括浙江、江西、湖南、福建、贵州、广西、重庆的大部分地区。较重的酸雨区域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西和湖南三省;广西西北部和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也存在较重的酸雨污染。 北方城市中,北京,天津,辽宁的大连、丹东、铁岭,吉林的图们,黑龙江的珲春,河北的承德,河南的洛阳、南阳,陕西的渭南、商洛等城市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 酸雨控制区     酸雨控制区111个城市中,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4.02(湖南长沙市)~6.79(广东云浮市)之间。出现酸雨的城市103个(占92.8%),酸雨频率大于80%的城市25个(占22.5%),比上年增加3.7个百分点。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的城市81个(占73.0%),比上年减少1.1%;降水pH年均值小于4.5的城市27个(占24.3%),比上年增加2.8个百分点。酸雨控制区内酸雨污染范围基本稳定,但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节录自2006.6.15《中国环境报》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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