贠小苏强调: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地灾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00 发布日期:2006-07-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记者赵凡报道,6月8日~ 29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在会上强调,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各项防灾工作。要狠抓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特别是地质灾害的领导负责制,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并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狠抓预案落实。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应急机构,培训应急人员,落实应急装备,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到位,交通、通信畅通,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对特大型和大型隐患点,要制定隐患点专项防灾应急预案,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把责任、任务、措施落实到单位和人头。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预案。要狠抓险情巡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助地方政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加强险情巡查。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5级的地区,要适时派出专业应急队伍,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开展详细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经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定要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家每户。对特大型和大型隐患点,要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在有强降雨发生的时段,危险区内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对出现的险情一时难以判断是否成灾的,要组织群众临时避让。要狠抓监测预警。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通过电视、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将防灾信息发送至基层防灾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加强专业监测,对危害大的隐患点,各地要在排查基础上,必须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并创造条件主动治理或实施专业监测。对已设立的专业监测点,要认真检查监测设备是否完好,信息资料传输是否畅通,分析监测是否到位、及时,确保专业监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要狠抓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应搬迁而尚未搬迁的群众以及1216处监测点和二期治理工程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险情影响群众安全和蓄水安全而未搬迁的应立即组织搬迁。对正在施工的三期应急治理项目,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开工,防止因降雨延误工期,影响156米蓄水。对于三期监测预警的1897处崩塌滑坡和塌岸,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要狠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对违反规定,未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要进行严肃查处。要狠抓人员素质提高。要增强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协调、监督工作。要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要重视农村乡镇土管所和基层监测站人员、设备的配备,不断提高其调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城镇基层单位和农村群众自治组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力量,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责任人、监测人员的培训。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甘肃等13省(区)国土资源厅有关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本地区上半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提出了下半年的工作设想。 (2006.6.30 《中国国土资源报》1、4版)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