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浏览次数:549  发布日期:2006-07-21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记者段金平报道,日前,提请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的《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等内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介绍,北京市存在着矿产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截至2004年底,北京市已发现各类矿产126种,共有各类矿山851座,矿产开发利用总量为4247.89万吨,产值29.54亿元,矿产资源开采累计产生矿山废渣1.8亿吨、塌陷坑979个、地裂缝492条、山体滑塌76处,不均匀沉降43处。为建设生态友好城市,《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补偿机制和实行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等内容,并规定对新开采的矿山均实行招标,拍卖等方式授予采矿许可证。(2006.7.7,中国矿业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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