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有了指南

浏览次数:611  发布日期:2006-08-0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浙江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在经历了2004年“云娜”等多次台风后,浙江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充分认识到浙江省引发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小流域滑坡、泥石流。于是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小流域滑坡、泥石流的调查、评价和治理上,三年内全省要完成48个县(市、区)的调查与评价工作,该项工作也是省政府对厅考核的二类目标。省国土资源厅从2005年开始全省8个县市的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委托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实施细则》。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在8个试点县市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和多方的支持下,历时二年,编制了《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实施细则》送审稿。2006年8月1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邀请了浙江省科协、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永嘉县国土局等7位专家和有关专家、领导对《浙江省县(市、区)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实施细则》送审稿进行了评审。会议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王洲平主持,华宣奎副厅长到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评审专家在听取了细则编写组就浙江省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预期取得的主要成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经过认真的审阅和讨论,专家组评审认为,该《实施细则》具有“三强一清晰”的特点,即结构性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和条理清晰的特点,充分结合浙江省小流域地质灾害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方法和防灾预警方案。为浙江省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指明了方向。该《实施细则》在我国尚属首次。《实施细则》的实施体现了浙江省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有了指南,为全面开展全省小流域调查与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厉荣法 刘正华供稿                                      200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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