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浏览次数:636  发布日期:2004-07-2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从2000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共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45个。目前,所有45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均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45个县(市)调查区面积81812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80%,其中山区调查面积75784平方公里,占全省山区面积的90%,在调查区内,山区行政村调查到位率90%以上;无论是工作程度还是工作精度,浙江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浙江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果:1.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基本查清各县(市)地质灾害的数量、类型、分布、规模等;据统计,调查的45个县(市)共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5480处,其中调查中新发现的3875处,占70%。2.对各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初步评估;45个县(市)稳定性差、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011处,占隐患点总数的91%,危害程度较大级以上点1906处,占隐患点总数的35%,隐患点威胁人口总数134351人,威胁资产总数206320万元。3.划分、圈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分级、分区进行了评述;45个县(市)共划分易发区约6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0%,易发区中高、中、低易发区分别占11%、37%、52%。4.在承担单位协助下,各县(市)初步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45个县(市)共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2530处。5.各县(市)根据调查成果,明确了防灾重点,共计有745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了防灾预案。6.各县(市)在调查基础上,初步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评价,提出了防治建议;多数县(市)在调查与区划项目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7.初步完成县(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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