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发现鞍山市870个村中62个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浏览次数:475  发布日期:2006-12-11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鞍山严控水源地内开发建设最近,辽宁省鞍山市环保局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污染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共发现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源310个,全市共发现62个村饮用水存在污染问题。此次摸底调查进行得非常细致,共对鞍山市所辖的海城市、台安县、铁东区等78个乡镇、870个村进行了调查。调查总人口174.4万人,调查覆盖面积7383.2平方公里,其中污水灌溉面积5185公顷,用河水灌溉面积15133公顷,饮用自来水人数80.77万人,饮用自家水井人数77.1万人,饮用河水人数6558人。调查发展,造成农村饮用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的死猪等乱扔到河道内;县内的选矿企业偷排、漏排污水;畜禽养殖场废水以及化肥、农药残留排入河流水体。为解决这些问题鞍山市环保局将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实施综合整治,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流域内247户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不得新建有污染的企业,确保水质合格率达到100%;严格控制屠宰、养殖业废水污染,实现定点屠宰厂和规模化养殖厂废水达标热电厂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海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台安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深度脱氮处理工艺;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强化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完成20万亩沙漠化土地治理工程,建设海域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台安西北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巩固和建设有机食品基地2.5万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处理措施示范工程4处。争取到2010年,全市11个省级中心镇达到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地下水污染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冯  昊)(2006.11.30,中国环境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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