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地灾防治 维护群众利益浏览次数:269 发布日期:2007-01-1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访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黄方方广西是地质灾害多发省(区),特别是桂北、桂西、桂东南等地区大多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山区,地质环境恶劣,地质灾害频发。广西国土资源厅厅长黄方方表示,必须提高农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能力,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黄方方说,广西地灾防治首先是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巡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重大隐患点,落实专人负责巡查。2003年至今,广西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4亿元,完成了合山矿区地质灾害等86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使3万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其次是抓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今年全自治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983起,成功预报1511起,预报成功率76.2%,避免了5000多人伤亡,减少经济损失上亿元。目前,广西70%以上的县(市)均编制了当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自治区建立了以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为中心、设有8个重点分站的应急反应系统。为了提高政府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分别在融水县和容县的滑坡危险区,专门组织了2600多人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习,既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又确保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今年出台并实施了《广西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起草了《广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些地方法规的出台,对解决广西农村切坡建房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黄方方表示,将进一步提高广西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农村基层防御地质灾害的意识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记者 陈国章采访)(2006.12.25,中国国土资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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