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在全国实现工程地质资料共享浏览次数:488 发布日期:2007-02-26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记者于德福报道,全国第一个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汇交共享机制已在上海初步建立。日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时表示,到2006年底,上海市地质资料馆馆藏1万多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报告提交时间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此前,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虽然提出了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汇交地质资料的原则规定,但因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因而全国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资料处于无人监管状态。针对这一问题,结合上海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的现实,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6年5月9日,同市建设和交通委召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执行汇交的专题会议,并形成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的会议纪要》,为建立全国第一个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汇交共享机制奠定了基础。目前,上海市地质资料馆正在对已经汇交的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待整个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政府、企业、科普等用户将根据自不同权限使用其中的数据。对已经汇交工程地质资料的用户,他们将给予其较高的使用权限。为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的社会服务,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建设了专门的网站(www.shfdz.gov.cn, www.sigs.coin.cn),利用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地质钻孔空间分布、地质资料成果档案目录及其基本信息,可在线查询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报告,发布相关动态信息。据了解,上海工程地质资料汇交共享机制主要内容有:市建管办和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以及受委托的建筑业专业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报建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协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做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汇交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对不能出示“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的工程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催交书》予以催交。同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定期将未汇交项目的名单包括联系方式等,转送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程地质资料的接收、验收、建库、共享服务等工作,由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委托市地质资料馆具体实施。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在加强工程地质资料的日常管理中,将对违反《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编后话: 共享带来了什么作为工程建设前期的专项地质调查工作,工程勘察以其高密度、高精度的特点,为各类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地质信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显著增加,每年都产生了相当多的工程地质资料。由于没有相应的共享机制,这些工程地质资料,大多是外人无法看到的。而且这种资料往往是侧重自己的使用范围,其潜在的其他用途的价值更是无法挖掘。上海市初步建立的工程地质资料汇交共享制度,无疑将解决这些问题。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汇交、补充进基础地质资料数据库后,可大大提高区城性地质工作程度,为区域经济杜会发展提供更高精度的基础地质信息。同时,利用这些地质资料,还可避免相关地质工作的重复开展,节约大量地质工作经费投入。上海市的这项举措终结了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无人监管状态,为各地实现工程地质资料提供了借鉴。期待各地行动起来.让工程地质资料为城镇化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2007.2.10,地质勘查导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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