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力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浏览次数:432 发布日期:2007-04-26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宜春市了解到,近年来,通过健全管理机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利用废石和尾矿等措施,该市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宜春市从健全管理机制入手,制定了《宜春市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禁采区域,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必须达到的标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以及违反《办法》的处罚措施等。该市积极组织部分国有矿山企业申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经常督促矿山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矿山企业已自筹资金2000多万元,复垦土地3000多公顷。(黄 滨 李发龙)(2007.4.17,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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