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签订农村地灾治理责任书

浏览次数:607  发布日期:2007-04-2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今年计划投入11.9525亿元,治理201个采矿主体灭失村记者薄云山、邢云鹏报道,4月3日下午,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动员大会在太原山西饭店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代表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分别签订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书。山西省是矿产资源和矿业开发大省,新中国成立以来己产出原煤90多亿吨。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和受利益驱动,不少煤矿只开采不治理,或很少治理。近年来,通过煤炭资源“三大战役”,全省共关闭6000多家煤矿。这些矿区采矿主体虽然灭失了,但造成的地质灾害仍然存在。据统计,全省采空区面积达5000多平方公里,在采矿主体灭失地区有676个村庄受到地面塌陷、滑坡、浅层地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的威胁,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该省把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列入2007年省政府要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从今年开始到2009年,该省将分三年对农村地质灾害进行集中治理。2007年,省、市、县三级财政计划按5:3:2的比例共投入11.9525亿元,对采矿权主体灭失地的201个村进行治理。其中,搬迁193个村、31503户,修缮住房8个村、3181户,复垦旧村土地2.5万亩,打井199眼,实施灾害治理工程35项,让48万户17万农民住上新建的安全住房,喝上洁净的放心水。该省明确,在资金补助上,避让搬迁每人补助5000元,危房修缮每人补助1200元,打井每米以平均造价补助2000元,造地每亩补助5000元。该省对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市、县将在4月20日上报方案,4月底方案批复并将资金拨付到位,5月至11月组织实施,12月进行总结表彰。                           (2007.4.13,中国国土资源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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