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1市立“军令状”,确保农村地灾治理保质保量完成浏览次数:619 发布日期:2008-04-1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按计划,将避让搬迁112个村庄、搬迁71309人 记者邢云鹏、薄云山报道,为了确保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保质保量完成,在 200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山西的全局出发,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对采矿造成地表塌陷、房屋损坏和地下水疏干等严重地质灾害的676个村庄进行集中治理,并在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其列为省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的12件实事之一。2007年4月该工程正式启动,经过该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当年已让206个村、5.1万户、20万农民群众从中受益,基本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集中治理201个村,解决4.8万户、17万人的住房安全问题和严重饮水困难的目标任务。 2008年,山西省政府继续将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列入为群众兴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经过调查、申报、专家评审, 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七大精神,以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把方案设计关、资金落实关、施工管理关、竣工验收关,确保治理工程取得应有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生态效应。要立足治本、着眼长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抓紧建立防范和治理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薛延忠强调,各级各有关方面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进度,努力把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组织好、实施好、完成好,如期兑现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杜创业通报了2007年度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情况。他强调,2007年,山西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层层落实责任;二是部门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资金到位,采用了政府补助、企业帮扶、个人出资等灵活多样的资金筹措形式;四是总结经验,多次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推广;五是督促检查,全面进行考核。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从2007年8月就着手准备,目前已全部批复了各市项目和实施方案,不仅动手早,指导思想和办法更加明确,而且工作任务确认经过会议几次研究以及专家论证,更加合理。他强调,2008年工作任务虽然只有100多个村,但考核的标准提高了,群众的期待更高了,各市县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配合,提高效率,科学安排,确保进度;要保证投入,按照配套资金的比例足额配套,按照配套资金的比例足额配套,拨付到位;要搞好规划设计,规范运作,严把质量关,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当地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的监督,使这一惠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2008.4.1,中国矿业报,B2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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