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浏览次数:567  发布日期:2007-05-08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计划在10年规划期内投入治理资金1400亿元从今天起,山西省计划用10年时间,使全省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据测算,山西省的这一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资将达到1400亿元左右。山西省政府近日下发的《山西省煤炭工业或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明确,该省将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健全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机,制构筑煤炭开发的“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三大生态环境保护防线,做到“渐还旧账,不欠新账”,争取用10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表沉陷治理、煤矸石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区造林绿化、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煤场和集运站除尘、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矿区居民环境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依照国家制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标准和要求,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总投资按10年期规划,需资金1400亿元左右,规划期内通过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渠道共可筹集1000亿元左右,约400亿元资金缺口将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投入解决,同时将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煤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李俊华)(2007.4.18,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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