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重点防治汛期地质灾害浏览次数:588 发布日期:2007-05-1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地质环境管理重点记者徐琦报道,记者近日从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表彰暨2007年度工作部署动员会上获悉,我国将重点突出汛期重点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支撑能力,使“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整体成效再上新台阶。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元说,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球气候变暖等自然因素的变化、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工程活动的频繁决定我国地质灾害呈现长期高发态势。我国山地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8%,具有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条件,另外台风等气候事件增多。在这种自然因素的作用下,地质灾害将呈长期高发态势。从4月开始,地质灾害将进入高发期。而“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比“九五”期间同比分别下降了35.35%和33.3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负小苏强调,防治地质灾害既要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又要统筹考虑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关系,不断创新防治工作思路。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防灾理念,保护矿区自然环境;二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观念,努力探求适应自然规律的地质灾害防治有效途径;三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四要把“减灾”与“兴利”结合起来,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重点防范因降雨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因地下水超采为主引发的地面沉降、因矿山企业采矿形成采空区为主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2007.4.30,中国环境报,2版)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