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注册地质师制度浏览次数:713 发布日期:2004-09-10 分类:综合 明年1月1日前机构设置、程序和规则制定完成 中国地质学会近日透露,我国注册地质师资格认证制度筹备工作正抓紧进行。10月10日前,注册地质师管理委员会、考评与继续教育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将成立。2005年1月1日前,各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各项程序和规则的制定将完成。 中国地质学会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说,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科协的认可。认证工作的组织、筹备工作由中国地质学会负责,该学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及中矿联地勘协会共同参与,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在筹备期间予以指导。 据悉,在我国推行注册地质师制度,是由香港地质学会会长陈龙生教授予2001年年底向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学会秘书长王弭力研究员提出的。为此,王弭力于2002年、2003年、 2004年连续3年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要求尽快建立注册地质师制度,引起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重视。 这位负责人说,建立注册地质师制度是与国际接轨、资本市场、矿权交易市场和地质技术服务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说,目前注册地质师认证工作已成立了包括院士、专家、地质工作各专业、各方面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筹备组。组长由原地质矿产部总工程师陈毓川院士担任。筹备组办公室设在中国地质学会。(柳 泉)(826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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