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健全地灾速报责任制度

浏览次数:468  发布日期:2007-06-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不及时上报灾情险情将被问责记者陈国章报道,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地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建立健全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切实保障地质灾害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按照报告时限迅速上报;上报地质灾害月报时,要把各市当月发生的地质灾害全部填报,无地质灾害发生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通知强调,上报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时,应分别传真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和地质环境处并发送电子文档;对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害情和险情,除传真报告外,还应电话报告厅主管领导和地质环境处负责人及分管人员;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速报责任制度,对影响信息报送工作的,要视情况通报批评,对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07.6.12,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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