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建立地灾突发事件信息速报制度

浏览次数:610  发布日期:2013-11-15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福建建宁县政府办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速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接到有人居住村庄附近、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方、城市道路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县政府报告。    《通知》要求,对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知道多少,报多少”的原则,可先报事件时间、地点、类型和简况,有关情况待核实后续报。县政府领导从互联网等媒体或其它渠道得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但未接到有关部门速报的,县政府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并责成其写出书面说明;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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