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浏览次数:574  发布日期:2007-07-10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山东泗水县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从6月初开始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做好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铁路和重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开发整顿规范和已毁山体恢复治理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综合治理中,该县将禁止新上辉长岩开采加工企业,禁止新上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其他矿山企业;积极实施资源整合,通过收购、联合、参股的形式组建规模性的矿山企业,实施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加强对露天开采矿山的管理;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恢复力度,逐步达到恢复植被、整平采坑、护好边坡的要求;坚持多渠道筹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资金,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引导矿山企业增加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投入,引导矿业权人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投资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征收力度,矿业权人要及时足额缴纳治理保证金,按照批准后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庄新明)(2007.6.28,中国矿业报,B2版)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