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644  发布日期:2007-08-22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合理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使24个项目得到治理,有16个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得到落实。通过项目实施,恢复治理面积5927公顷。目前,全区批准建立的地质公园有7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11处,国家地质公园2处,自治区地质公园4处,地质公园总面积807093亩。据统计,2006年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接待游客130万人次,实现收入4亿元;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接待游客67.23人次,其中海外游客1891人次,实现收入3.2亿元。阿拉善沙漠资源通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有效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发布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与自治区气象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了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工作。全区已经完成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了依据。目前全区开展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个,在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地区,对重要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已建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网点783个。(节录自《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服务社会——内蒙古国土资源工作巡记》,2007.8.8,中国国土资源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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