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成效显著浏览次数:664 发布日期:2007-08-22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合理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使24个项目得到治理,有16个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得到落实。通过项目实施,恢复治理面积5927公顷。目前,全区批准建立的地质公园有7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11处,国家地质公园2处,自治区地质公园4处,地质公园总面积807093亩。据统计,2006年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接待游客130万人次,实现收入4亿元;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接待游客67.23人次,其中海外游客1891人次,实现收入3.2亿元。阿拉善沙漠资源通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有效带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发布了《自治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与自治区气象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了动态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治工作。全区已经完成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了依据。目前全区开展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个,在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地区,对重要隐患点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已建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监测网点783个。(节录自《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服务社会——内蒙古国土资源工作巡记》,2007.8.8,中国国土资源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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