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进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浏览次数:489  发布日期:2009-07-2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左云等17个县(市、区)作为建设重点5年内“十有县”覆盖全省山区丘陵县 记者邢云鹏 薄云山 武卫兵报道,7月以来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杏花岭分局杨家峪中心所刘晓宏所长可够忙的。杏花岭区是山西省确定的首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该所辖区又是杏花岭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有许多资料、设备需要重新制定和购置。 如杏花岭一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要求,山西省拟定的“十有县”还有左云、灵丘、右玉、宁武、河曲、平遥、和顺、平定、柳林、孝义、长治、襄垣、长治郊区、乡宁、阳城、沁水等县(市、区),并决定在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及经费安排方面给予这17个县(市、区)支持。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山多川少,山区、丘陵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2%,境内沟谷发育、新构造运动等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强烈,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大,加之受特殊地理条件影响,全省经常发生旱涝急转的情况,6月至9月为一年中降水量最多最集中的时间,在这一时期,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为主的地灾严重威胁着群众生命安全。仅仅2008年全省就发生突发地质灾害18起,其中滑坡3起、崩塌7起、地面塌陷4起、地裂缝4起,直接经济损失1352.4万元;其中5起黄土崩塌地质灾害造成38人死亡、2人失踪。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为群众筑起一道安全屏障,从2007年起,山西省立足预防,对采矿权灭失地因采矿造成的村庄塌陷、房屋损坏等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进行了集中治理,已经完成了305个村的治理任务,6.43万户、23.1万人受益。在“十有县”建设中,山西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用5年时间全面覆盖山西山区丘陵县,今年将17个重点山地丘陵区的县(市、区)列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及经费安排方面给予支持。 所谓“十有县”,是对县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体制建设的10项具体要求:一是有组织领导机构。二是有“一划两案”。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有稳定经费渠道,县级财政有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预算资金。四是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五是国土所有负责地质灾害的联络员。六是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七是有宣传画、警示牌。八是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九是有报警简易器材。十是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十有县”之一杏花岭,位于太原市东北处,由于东山、长沟两座国有矿山及周边乡村集体煤矿的多年开采,导致该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大面积土地、房屋出现了塌陷、裂缝、沉降等多种地质灾害。2006年8月,该区小返乡前李家山村曾多次发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此,该局划定了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了警示标志,在隐患区张贴了公告,在媒体上刊登了地质灾害危险区预警公告,向村民发放了防灾避险明白卡,指派专人24小时对灾害体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实行地质灾害日报告制度,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已经完成了前李家山村、长沟村、水沟村、大窑头村、杨家峪村5个村的治理项目。“忙是忙了点,但只要能为辖区群众保住一方平安,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我们再忙也愿意。”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杏花岭区分局李海军告诉记者,“我区被确定为山西省首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现在正在对照‘十有县’的标准,找差补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制作宣传警示牌。”                                                                 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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