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开展地灾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浏览次数:593  发布日期:2009-03-19  分类:综合
今年将向各地发放100万张宣传画、50万本宣传册、10万套简易报警器材,5年内重点山地丘陵区县市都要具备地灾群测群防“十有”能力 本网讯,记者从3月1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土资源部从今年起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据了解,地质灾害防治仍然是2009年地质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是长期积累并且仍然发挥作用的最有效方法。此外,还要初步建立全国群测群防信息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国土资源部今年将向各地发放100万张宣传画、50万本宣传册、10万套简易报警器材。所谓“十有”,具体内容是:“一有”,指有组织领导机构。县(区、市)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门,国土资源局有专门的地质环境股(科)。每年县、乡两级都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二有”,指有“一划两案”。每年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县(区、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有”,指有稳定的经费渠道。县级财政有专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预算资金。“四有”,指有落实到人的监测体系。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落实到人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已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有补助。“五有”,指国土资源所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联络员。国土资源所的职能中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所中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六有”,指有排查巡查报告决策等制度。已完成地质灾害县市调查,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灾情险情报告处置、汛后复查制度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七有”,指有宣传画、警示牌。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划有危险区、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八有”,指有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九有”,指有简易报警器材。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十有”,指有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每年有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按照计划,国土资源部将在今年底完成200个“十有县”建设。用5年时间,将全国重点山地丘陵区县市全部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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