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严查地面塌陷未报事件浏览次数:136 发布日期:2007-10-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在采空区范围内发生塌陷而未及时上报,安徽省凤阳县一矿山企业日前受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处罚。2007年9月3日8时30分左右,凤阳县府城镇大王府村西南约1100米处的农田发生地面塌陷,塌陷面积达60平方米,坑深约6米,塌陷面积达60平方米,坑深约6米,塌陷区位于附近一家采矿企业的采空区范围内。9月6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责令该企业停产,并组织专家赶往现场进行调查,采取应急补救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专家认为,该处地面塌陷很可能是因地下采空区面积过大,未留保安矿柱,在日积月累的采矿爆破震动下引发的。(邱志勇 胡奋春)(2007.9.22,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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