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矿山地质环境七成“复原”浏览次数:585 发布日期:2007-10-31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近年来,山东省莱芜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亿多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70%以上。为做好这项工作,莱芜市政府出台了《莱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对损毁山体和河道进行了积极的修复治理。一方面,该市按照“谁治理、谁维护、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进行了治理。先后筹措社会企业资金8200多万元对雅鹿山进行了治理,建成了环山云溪、二洞云连等景点10余处,将原先满目疮痍的废弃矿坑建成了山清不秀的游园;另一方面,各级下府出资进行治理。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将29处损毁山体作为全市治理重点,对恢复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通过填埋矿坑、削坡护坡、栽植树木等方式,完成山场治理面积1200多亩,栽植树木10万余株,复垦土地50多亩。突出重点,加大持证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力度。莱芜市政府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编制治理方案,做到开发与治理同时进行。目前,该市已有66家矿山企业编制了治理方案。莱矿公司计划建设“无公害矿山”,投资4000多万元马庄矿区建设了胶结充填站,对采空区进行充填,实现了尾矿、废石的零排放。该市还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新建、改(扩)矿山企业一律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否则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同时,该市还严格落实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目前,全市已征收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2000多万元基本建立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柳尧杰 周 建)(2007.10.25,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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