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将全面禁采地下水

浏览次数:556  发布日期:2007-11-0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以便有效遏制地面沉降趋势从有关部门获悉,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面沉降给浙江嘉兴造成的直接损失达85亿元。为有效遏制地面沉降趋势,不久前,嘉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嘉兴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06年~2010年)。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地表水污染严重,嘉兴市城乡竞相开采深层承压水,到90年代年均开采量超过1亿吨。开采量剧增,造成区域水位急剧下降,并诱发了严重的地面沉降问题。据了解,到 2005年,嘉兴地面最大累计沉降量已达1097毫米,其中嘉兴市城区沉降量达10~20毫米,沉降中心已由嘉兴老城区漫延至海盐武原一带,并在王江径、袁花、长安、屠甸、乌镇、崇福等地形成次一级的地面沉降漏斗。2005年嘉兴开始大规模封深井行动,地下水年开采量由1995年的1.2亿吨下降到了现在的不到1亿吨,地面沉降速率一度减缓。同时,按照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除留作监测、回灌、战备和地表水供水管网未及但确需暂时保留的应急生活用水深井外,2010年后嘉兴市将全面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本次规划提出:嘉兴市“十一五”期间沉降速率大于10毫米/年的范围平均每年减少20%;沉降速率大于30毫米/年的范围平均每年减少30%以上,至2010年,沉降速率大于30毫米/年的范围将降到零。该规划还提出力争在2010年制定并出台《嘉兴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刘 哲)(2007.10.24,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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