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坐视滥采和田玉引发生态灾难

浏览次数:457  发布日期:2007-11-07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10月28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和田玉价格暴涨引发当地私挖滥采”,在玉龙喀什河的挖掘现场,原有的地貌被破坏,除了这样的大坑一个接着一个,就剩下挖掘机带起的尘土在河道里飘散。玉龙喀什河里绝大多数挖玉人现在处于亏损状态,这也恰恰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如此大规模的掠夺性开采之下,和田玉的资源正在急剧减少。早在几个月前,敏感的媒体报道就已经对和田玉价格暴涨可能引发当地私挖滥采提出了警告,但当地政府部门“迟钝”的反应与挖玉人疯狂的私挖滥来形成了鲜明对比,而令人忧心的是,这种局面反差看样子还会继续。无论和田玉价格暴涨是否是市场燥热,其市场价值是否已经与实际价值产生了严重背离,或者绝大多数挖玉人的“一夜暴富”梦想最终是否会破灭,但和田玉价格暴涨带来的生态灾难已经显现。和田玉价格暴涨有可能是泡沫破灭的前夜,除了个别发财的,大部分挖玉人会撤走,留给当地的恐怕只是永远难以修复的生态伤痕,所有的苦果都将由当地老百姓承受,却又是不能承受之重。但是,当地政府部门究竟在“和田玉价格暴涨引发当地私挖滥采”现象愈演愈烈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是形同旁观者的“中立”姿态吗?似乎不是,他们对上述现象也曾采取过干预举措,但停留于治标路径的“监管疲软”,如报道所称的“监察人员时未挖者一般处理是先教育,再按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处以1万块钱以下罚款。”简单的经济处罚,过低的违法成本,如何能遏制住挖玉人的贪婪之手?生态灾难的发生不会是在瞬息之间,而是经历.一个阶段。尤其是人为因素占主导的环境灾难,利益驱动下的各类环境污染及破坏行为,不仅来自于个体或企业的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一些民众注重眼前利益引发的集体非理性,更折射出政府部门监管的乏力甚至无所作为。事实证明,政府监管失位与坏境人为破坏往往交替出现,形成互不“干涉”下的恶性循环,政府监管每后退一小步,环境污染者就会得寸进尺前进一大步,整个环境的破坏程度也会极大加深,最终造成不可逆转的根本性损害。因此,坐视生态灾难,政府部门涉嫌涣职。即使当地政府没有参与当地私佗滥采和田玉价格的暴利分成,但仅仅维持“清白之躯”而不采取强有力的果断行动,也是违反相关环保法律的不作为。要知道,法律的制订不仅是针对民众进行行为规范与约束,更是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责行为的督促和监督。政府部门可以按照以上法律执法制裁公民的违法行为;反之,公民也可以对照上述法律条文批评甚至起诉政府部门的无为。毕竟,正是由于当地政府部门履职的懈怠,导致了和田玉资源从国家资产变成了私人发财的工具,玉龙喀什河的脆弱生态正在遭受万劫不复的人为糟践。“坐视生态灾难涉嫌涣职”理应成为政府部门的自觉反省,也是民众及公共典论的清醒认识。如果政府部门迟迟不能采取有力举措阻止这场生态灾难,深受其害的当地民众有权维护自身切身利益,通过向上级政府机关检举、由人大代表公开质询等途径,督促职能部门行动起来。(新京报  社论)(2007.11.2,中国环境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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