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灾难”困扰煤炭开发浏览次数:429 发布日期:2006-10-23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章 力地表塌陷、地下水破坏、植被衰退等已成为我国煤炭采区的共性问题。记者日前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地调研时发现,由于煤炭资源的大面积、大规模、高强度开采,矿区生态系统失衡问题进一步突出,煤炭开发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矿区社会安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黑色生态灾难”。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除了在新的开发过程中注重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外,亟待建立一套完善的煤矿塌陷评价和补偿机制。随着近年来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山西、陕西等大量矿区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新的破坏,由于土地塌陷,水源渗漏,植被枯死等生态恶化,许多村庄已经丧失了基本生存条件。全国重要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山西阳泉,煤炭采空面积已达35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7.6%,目前已造成252平方千米地表沉陷,塌陷面积每年还在以5平方千米的速度增加。由于煤矿开采造成水资源破坏,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全市216个自然村、11万多人缺水。陕西神木县矿区已出现19处采空塌陷,面积超过27平方千米。神木县境内10条地表径流断流,20多个泉眼干枯,多处民井干涸。活鸡兔煤矿因采空塌陷而涉及搬迁的就有5个村369户人家,其中350户村民因水源泄漏而至农田水源枯竭。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地已经四年多无法耕种了。据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煤炭每新增100万吨/年产能,将形成地表塌陷或挖损面积2100公顷。目前全国采煤沉陷区面积已达40万公顷,造成大量土地破坏和移民搬迁。记者在另一产煤大市陕西榆林采访时了解到,由于地面塌陷,许多矿区水系破坏不断扩大,地下水位下降严重。而黑龙江四大煤城—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目前已形成了一个近500平方千米的塌陷区,直接受影响的群众达30多万人。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至2004年受理的煤炭项目评估报告书和评估大纲,总计生产能力为2.73亿吨,如果上述项目全部投产,最终地表沉陷或土地挖损两者面积可达57.3万公顷。记者调研发现,煤炭产区生态建设普遍存在“两手软”:既不能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又没有切实落实生态重建方案要求,两方面的严重缺失加剧了矿区的“黑色生态灾难”。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煤炭行业不仅要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且还要对矿区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煤炭单个项目的环评日益规范,但矿区总体规划的环评却是严重滞后。据了解,虽然大部分煤炭矿区都作了总体规划,而规划环评却没有普遍开展。矿区若不做规划环评,对单个矿井的评价便缺乏整体概念,这将给沉陷区土地复垦、移民集中安置、矿井水和煤砰石综合利用及其他关联产业的配置带来极大困难,甚至造成整个矿区的无序开发和建设。根据环评法的要求,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机关不予审批。但现实情况却不尽人意。生态重建方面,各矿区也是困难重重。据了解,环保部门在对具体项目的评估中,一般都会要求对所有受到扰动的土地均应给予治理,并在报告书中给出详细的生态重建方案,然而由于生态重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家对此又缺乏明确的政策和法规约束,资金缺乏往往成为矿区生态重建的主要制约因素,最终使得生态重建方案无法得到有效实施,重建效果只能取决于各矿区的重视程度。山西省社科院有关人士认为,采空塌陷治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主要原则是“预防为主”,国外对采空区的治理大致采取采一片、回填一片的办法,用矸石、土石和水泥填埋采空区。而目前我们的治理模式仍停留在塌陷后的“事后处理”层面,小打小闹的就地搬迁,疲于应付“塌陷一搬迁一塌陷”的恶性循环。面对我国煤炭开采力度的强度不断加大,“黑色生态灾难”问题将更加突出,国家应从制度层面出发,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煤矿采空塌陷评价和综合补偿机制。 (2006.10.1,中国矿业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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