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出台

浏览次数:630  发布日期:2007-12-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在2020年前建立覆盖省级以上地质遗迹保护网络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决定在2020年前基本掌握全省地质遗迹资源特征与形成过程,建立覆盖省级以上地质遗迹的保护网络。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地质作用,形成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地质自然遗产。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规划显示,10亿多年前,浙东南与浙西北分别属于不同的古陆,被大洋分隔。10亿年~9亿年前,浙东南与浙西北拼接、7.5亿年~4.5亿年前,浙江被海水淹没。可能在4.5亿年前或更早,浙东南被挤压隆起为陆地。约4.2亿年前浙西北也隆起为陆地。约6500万年以来的新生代,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壳差异升降明显,地质作用塑造的地貌景观得以保存。许多地貌遗迹在美学与地貌科学上具有高度的价值,突出的是浙西北的岩溶景观、浙中的丹霞地貌和浙东南的流纹岩地貌等。据了解,浙江初步登录的地质遗迹有895处,分属地层、构造、岩石、矿产、古生物、地质灾害、地质地貌、水体8大类,涵盖了地质遗迹的主要类型,包括钱塘江之江段、灵隐寺飞来峰岩溶地貌、良渚文化遗址剖面、雁荡山火山构造与火山岩地貌等。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介绍,地质遗迹的保护建设将包括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建设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等。同时,建立健全地质遗迹保护的资金保障和申报体系,拓展引资渠道,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岳德亮)(2007.11.24,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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