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划定地灾重点防治区

浏览次数:559  发布日期:2008-01-1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以水土流失为主要考虑因素记者王正端报道,日前,云南省政府依据最新国土资源调查资料,结合掌握的历年累积的实际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情况,以地灾发生频率、损害程度、生态状况等因素为依据,划分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区。据介绍,这次划定的重点治理区主要为水土流失严重,地灾频发、危害程度较大的高山河谷区域,主要分布在金沙江、珠江等流域,涉及云南省13个州市的99个县市区。重点监督区则广泛分布在伊洛瓦底江等六大水系流经云南区域的16个州市,涉及66个县市区。相比较而言,新划定的重点预防区目前的水土流失等灾害程度尚轻,森林覆盖率也较高,但因为区内工农业较为发达,认为破坏生态因素呈加剧之势,必须提早采取措施,严加预防和保护。在云南,该类型涉及的范围最广,分布在9个州市的30个县市区,以及滇池、洱海等9大高原湖泊环湖和汇水区域。(2008.1.10,地质勘查导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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